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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管理局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信息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6-13 11:2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效应,加快推进前海合作区建设,更好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支撑带动作用,统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特制定本计划。

  一、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前海管理局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2022年前海管理局安排年度投资31.6亿元。按照形象进度口径统计,前海管理局投资项目全年累计完成投资32.6亿元,完成率103.2%。2022年以来,政府投资较好地发挥了稳定经济增长、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作用,生态文明质量继续向好,城市功能品质再上台阶,民生福祉显著提升。

  二、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机遇,按照投资领域权责分工要求,强化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保障能力,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推动投资高质量发展,促进前海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安排原则

  ——衔接投资事权。落实前海合作区投资管理领域事权清单,做好与行政区投资事权过渡和投资项目安排。充分保障前海新扩区域水务、交通、公园等新增投资事权项目资金需求,确保投资事权接住管好。

  ——衔接上层规划聚焦前海“十四五”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全面梳理前海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各专项规划、山海连城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涉及的重点项目,保障项目建设和前期资金需求。

  ——保障基础民生。加强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资金保障,加大对交通运输、水务、教育等领域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提升合作区城市功能和环境。

  ——谋划储备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和储备,形成滚动机制。坚持统筹兼顾,结合财政资金供给水平,促进储备项目的成熟和转化,科学安排项目年度建设资金需求。

  (三)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前海管理局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项目285个,年度计划投资32.92亿元,较2022年(31.6亿元)增长4%,资金来源为国土基金25.96亿元,占比79%;一般公共预算6.96亿元,占比21%。

  1.按项目进展分类

  前海管理局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包括续建、新开工、前期、储备和工程结算款,实行ABC分类管理。具体如下:

  ——续建计划安排续建项目64个,安排投资9.85亿元,占比29.92%。

  ——新开工计划安排新开工项目85个,安排投资18.71亿元,占比56.83%。

  ——前期计划安排前期项目37个,安排投资0.8亿元,占比2.43%。

  ——储备项目安排储备项目99个,安排投资0.5亿元,占比1.52%。

  ——工程结算款安排工程结算款3.06亿元,占比9.30%。

  2.按投资领域分类

  前海管理局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重点投向市政交通、水务、公园和公共环境、公共服务及配套、信息化等工程领域。

  ——市政交通领域:安排项目147个,安排投资12.58亿元,占比38.21%。持续完善桂湾前湾妈湾片区道路建设,构建地上地下、高效便捷的立体综合交通;全力保障新扩区域南山、宝安的市政交通建设,优先启动打通区域骨干道路及民生配套项目。

  ——水务领域:安排项目28个,安排投资2.23亿元,占比6.77%。深化桂湾前湾妈湾片区治水提质建设,加快大小南山排洪河道水环境建设;基本建成前海-宝安给水管互联互通工程,强化前海供水保障;新扩区域重点加快提升防洪排涝设施。

  ——公园及公共空间领域:安排项目75个,安排投资6.43亿元,占比19.53%。打造桂湾前湾妈湾片区高品质活力海岸休闲带及公共空间,推进前海石公园桂湾段新开工、前湾公园方案设计;持续提升桂湾公园游园体验,打造更多开放共享的城市公共空间。加快推进山海连城、海岸景观带以及固戍水质净化厂上盖公园等项目建设。

  ——公共服务及配套领域:安排项目8个,安排投资6.55亿元,占比19.90%。桂湾前湾妈湾片区教育配套再升级,推动桂湾四单元、前湾十单元、妈湾十九单元等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完善桂湾前湾妈湾片区城市功能和公共服务配套。

  ——信息化领域:安排项目27个,安排投资1.57亿元,占比4.77%。进一步完善前海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前海智慧城市大脑项目、前海BIM三维数字化行政审批创新试点平台等项目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推动项目建设提质提速提效。压实年度目标责任、科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确保计划执行的刚性。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控;前海管理局相关处室强化审批责任,做好资金保障和绩效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严格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项目后评价管理。建设单位进一步规范项目移交程序,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强化项目收尾阶段管理,加快工程结决算。

  (三)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预计年内能够达到开工建设条件但尚未完善审批手续的部分项目适当提前纳入新开工计划,手续完善后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充分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强化资金统筹调度,对于确需调整年度投资计划总规模的,及时编制计划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对于不涉及总规模调整的,由前海管理局开展年度投资计划调剂,确保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拓宽基础设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用足用好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专项贷款贴息政策等。充分发挥盘活存量资产带动作用,探索基础设施REITs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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